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对提升我国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部署。其中提到了国家关于鼓励支持第三方维修服务商的发展,由此可见国家对第三方医疗设备维修服务机构的认可。详见以下内容:
另外,早在2015年十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专门针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出台了新政策《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18号令。该第18号令,明确规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可以委托有条件和能力的维修服务机构进行医疗器械维护维修,详见以下部分内容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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